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支付江湖POS机,以及支付宝支付pos机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网联来了,银联会消失吗?
  • 2、2019年做什么POS机比较赚钱
  • 3、为什么小型pos机这么火,国家允许吗?
  • 4、快钱支付商户代码?

网联来了,银联会消失吗?

期待已久的网联清算有限公司(简称“网联”)股东明细终于出炉。

7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等45家机构签署了《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设立协议书》,拟共同发起设立“网联清算有限公司”。

据了解,网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整,协议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出资额分3期缴纳,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和20%。

在全部45个股东中,央行下属7家单位共同出资7.6亿持股比例达到37%,其中,第一大股东为央行直属的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占12%股份,第二大股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机构东梧桐树投资平台,占10%股份。

而支付宝和财付通占股比例都为9.61%,位列第三大股东;京东旗下网银在线以4.71%占比,位列为第四大股东。中国清算支付协会持股比例为3%,代表不符合入股资格的中小支付机构行使投票权;而老牌第三方支付公司银联商务,排在第九位,银联在网联中的话语权颇小。

两天后,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于今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相关准备工作。明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与银行原有的直连模式将全部切断,网络支付交易全部通过网联模式转接清算。

网联实际上就是网络版的“银联”,为支付宝、财付通这类非银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搭建一个共同的清算平台,接受央行的统一监管。多方争霸的线上支付江湖,即将大一统,网联将“归位”。

对于外界而言,“网联”颇为神秘。简单点说,网联并非支付机构,而是清算平台,角色类似于银行间的清算系统—主要是在各金融机构之间办理资金调拨、划拨支付结算款项,并对由此引起的资金存欠进行清偿。

网联的诞生,有助于规范当前群雄逐鹿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当然也会在一些业务领域与银联展开竞争。不过,银联原来对于大量富有市场活力、甚至还有一些野蛮生长意味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竞争,其实可以做的应对也很有限,当时甚至可以说是束手无策,现在网联的诞生促使的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范化,银联现在可以和网联开始更多的合作与竞争。

所以,网联的诞生,可能会给银联带来一定的竞争,但是也会带来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规范化,说要导致银联消失,那在目前看来纯属异想天开,毕竟现在银联还占据优势地位。

网联的诞生并不是横空出世,把它放到近年来央行规范支付体系的一系列政策努力看,应该说是水到渠成的。从这一两年来央行推出账户分类、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再加上最近的交易迁移至网联平台等一系列措施来看,我们不难看出央行的监管思路越来越清晰。央行关心的是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老百姓的资金安全。

网联的创立,让央行对支付机构的监管有了技术手段,意味着央行开始从第三方支付入手,把互联网金融服务和网络消费金融监管当成金融监管创制重要内容。通过支付机构统一平台接入与清算,将有助于提高支付效率,避免重复建设,更加全面完整地对第三方支付业务进行监管,从而全面降低风险,保护老百姓的权益。

目前市场中,很多支付机构承担了清算的角色,与银联早就形成了事实上的竞争关系,银联对此办法不多。网联的成立,对于规范市场乱象无疑又积极作用,这应该是银联乐于看到的。

但是,在政策中,所涉及的关于“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如何具体界定成为了最大的问题。目前的网络支付交易包括银行卡在线交易、银行卡直付型虚拟账户、虚拟账户余额交易、预付卡账户交易等等。这些交易是否都是网联所涉及的交易类型,银联又在其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都不明确,以及未来网联、银联是否能够在网络支付领域实现同等竞争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网联的成立,为银联增加了一个“弟弟”,会与银联产生竞争关系。不过,市场中有竞争不见得是坏事,银联、网联相互竞争,有利于提高中国支付市场的服务水平,对于支付市场的规范发展和效率提高应该是有积极推动作用的。

网联与银联就是两兄弟,各自负责的领域不同而已。网联与银联的功能属性相似,全称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属于专门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统一转接清算服务的平台,也就是间联模式。我们互联网金融行业熟知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微信支付、融宝支付、连连支付等,均属于典型的第三方支付,这一支付方式是与银行直连交易,绕开了银联等老牌转接清算机构。

网联的横空出世,是对互联网上的交易资金清算等数据的一个有效管理,对于终端用户来说,体验上未必复杂,而安全性上将更加有力。

2019年做什么POS机比较赚钱

第一、选品牌,这个非常重要,因为一个没有支付牌照的,没有央行发的证书的品牌有可能让你的努力前功尽弃

第二、选对人,你的上家面对的可能是机构,也可能是代理商,更有可能是个人小代理,选择什么样的对象决定你的长久性。

第三、选对合作方式,一般都是50台起拿的,跟他们签好合作合同,如果你经济实力比较好,可以谈直签,这样的话分润就由总公司发。不过这个可能要几千台机器。

运营方向及建议

如果你是个人运营POS机代理,首页,可以从自己的身边有信用卡的朋友亲戚先问问,一般都会出奇效,因为他们信的过你,所以都会去支持你。然后呢,可以让这些朋友身边有资源的成为你的代理,你发货就好了。最后就是利用互联网时代的工具,比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到一些论坛上去发一些分享型的软广告等等

企业运营就复杂多了,可以分为线上和线下营销。线下需要的人力和物力会很大,需要很大的公司环境,需要培训人员,需要管理人员。

为什么小型pos机这么火,国家允许吗?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恩怨。

有需要的东西就会存在,虽然网上不给出售,但是基本上走的是线下或者不上网商平台,但是这些还是属于支付公司的,支付公司也是有国家央行颁布的支付牌照的

快钱支付商户代码?

文:刘青青 王倩

ID:BMR2004

“个人收款码的事我也是刚刚听人聊起才知道,虽然大家都在讨论,但是也不是什么大事。”一位果蔬小摊贩对《商学院》记者表示,“就是商户二维码要更‘贵’一些。”

近日,关于“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刷屏网络,而该消息实则来自于2021年10月13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支付新规”)。

一边是支付新规刷屏,个人收款码被误传,聚合支付似乎迎来欢呼;另一边则是微信经营主体财付通外汇业务被罚278.2万元,第三方支付领域瞬间引发关注。而在此背后是对于第三方支付监管的趋严。

个人收款码“大变动”

不同于网络刷屏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等误读,支付新规实际上是对“个人二维码”和“经营收款”两者之间的联系作出了新的要求。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10月13日答记者问时就指出,是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收款码用户,要求收单机构参照特约商户管理。

另据新华社报道,央行有关部门指出,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此次个人收款码“大变动”,第三方独立研究机构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指出,“个人码”变“商户码”在技术上不存在难度,但在客户使用习惯上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转换和适应,短期会造成一些障碍,但长期来看问题应该不大。

不过,在二维码转化的实际落地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阻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提到,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用户而言,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没有交易费率,使用商家收款码收款则存在0.4%左右的交易分润(餐饮、娱乐等行业在0.6%左右,如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或花呗等工具支付,则商家支付的费率达到0.8%左右)。

“但在提现环节,使用商家收款码没有费用,使用个人收款码则有0.1%的费率。因此从以往行业实践看,较大型的规范商家一般选择使用商家收款码,而小微商户和个体经营者可能选择个人收款码(典型的如路边煎饼摊)。”

因此,对于小微商户而言,“个人码”转“商户码”其实是更贵了。有果蔬商贩向《商学院》记者表示:“收款二维码政策影响的是无数个小商贩,二维码变化以后成本会更高一些,但是(对于单个小商贩来说)整体费用没有提高很多,波动不大。”

“跑分”平台跑不动了

据了解,支付新规的下发背景与支付受理终端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密切相关,旨在有效提升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有力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有部分市场主体变造交易的手段不断翻新,通过擅自更改终端交易路由、商户编码、商户名称、交易地址等方式隐藏违规交易,导致交易信息难以还原真实消费场景,不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投诉纠纷,还为不法分子借道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带来可乘之机。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款条码转移赌资,为跨境赌博活动提供支付通道。

金天认为,从央行有关负责人的表态看,将个人收款码用于商家收款混淆了交易性质,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同时存在将赌博等非法用途隐匿于日常交易场景等多重风险;从市场反馈看,此举被部分解读为引导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改变原有展业模式,有利于在支付领域强化数字人民币的作用。

支付行业专家金之聿也指出,收款码分为个人收款码和经营收款码,后者就跟POS一样作为商户终端应进行管理。但是实践中往往将个人收款码用于收款,容易模糊边界、出现风险。特别是有把个人码放网站上收款的所谓“跑分”行为,涉黄涉毒涉诈,因此要严格管理。

“跑分”平台确实是支付受理终端风险当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就在支付新规引发热议的同时,天津网警巡查执法发文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

所谓“跑分”即是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随后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该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随着支付新规的落地,将有效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跑分”平台跑不动了。

在苏筱芮看来,个人收款码相关的管理规范,既有利于将个人收款与商户收款进行分类管理,同时也能够防范个人收款码被不法分子“钻空子”,能够弥补此前存在的短板,最终为推动支付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的根基。

此外,金之聿还进一步指出,此前2018年《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就限定静态收款码限额500元。这次规定只是强调“个人收款条码回归个人小额、无真实商品或服务交易背景相关转账业务的本源”。特别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判断还是在收单机构身上,目的还是为了压实收单机构的责任,监管检查时发现未尽职履职的情况可以进行相应处罚。

支付江湖生变?

这场支付受理终端的“大变动”在政策发布一个多月之后冲上热搜,其中,支付新规也对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出了新要求。

而作为支付行业的两大巨头——支付宝、微信支付就因为二维码收款事宜受到较多关注。就此,微信支付方面向《商学院》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回应,以央行的文件为准。”支付宝方面也表示对此事没有回应。

前述商贩告诉《商学院》记者:“相应的政策说是明年3月份开始实施,但可能还不到明年1月份就会有通知,最起码微信会有通知提醒,其实不需要担心错漏了消息而跟不上政策规定。”

他表示,自己用于收款的二维码正是打印封装的微信个人二维码,而这也是需要通过平台程序步骤的,“平台不通过你连个人二维码都打印不出来,现在要变成‘商户码’,自然也是要平台帮助你‘升级’。”

苏筱芮也认为,对于数量较多、范围较广的“街边小贩”来说,他们只是商品售卖者的一种具体类型,而条码类型的认定与店铺的经营形态关联不大,而是主要关注其交易频次等是否具有经营特征。只要具备有经营特征,后续就需要按照文件进行规范。

金天指出,按照本次《通知》要求,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需要对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提供特约商户收款码,参照执行特约商户的有关管理规定,意味着以往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的小微商户和个体经营者在明年3月1日以后或被重点监测、甚至限制收款和交易,相关主体可考虑尽早开通商家收款码,在未来收款和交易过程管理中进一步规范化,这其实有利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拓展商户服务。

“作为清算机构,支付宝与微信支付将如何在《通知》要求下进行风控落地,还需要等待官方的进一步细化指导。”金天总结道。

此外,在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管理方面,支付新规要求落实“一机一户”原则,即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建立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5要素信息(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的关联对应关系,在办理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清算机构,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这意味着,除了支付宝、微信支付两大支付巨头,支付新规还将对银联提出更高要求影响。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将秉承“谁的终端谁负责”,压实收单机构关于收单业务的主体责任;秉承“谁的网络谁负责”,压实清算机构关于本网络秩序的维护责任。清算机构应组织成员机构对本网络入网终端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终端按照风险评级限期清退或升级改造。

那么,在压实相关责任的情况下,银联受支付新规的影响几何?《商学院》就此问询银联方面,但银联方面并未就此作出回应,与支付宝、微信支付反应如出一辙。

苏筱芮总结指出,此次支付受理终端新规旨在根据近期支付市场所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补齐监管短板,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条码支付受理终端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等角度对支付业务的前、中、后环节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覆盖。

聚合支付崛起?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个人码”变“商户码”并非难事,但在此关口,第三方聚合支付平台似乎迎来了新的竞争机会。

11 月 26 日,第三方聚合支付机构拉卡拉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称“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日公司股价上涨 18.02%。

不过,拉卡拉在支付新规下高调的态势立刻引来了监管关注。11月29日,深交所就此事向拉卡拉下发关注函。

据拉卡拉回复关注函公告介绍,目前线下扫码支付市场主要划分为三类二维码:支付宝、微信等账户机构提供的个人码;支付宝、微信等账户机构提供的商户码;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提供的聚合支付商户码。

其中,“个人码”仅支持借记卡交易,收款环节不收费,但微信支付在提现环节收取 0.1%费用;“AT 商户码”支持信用卡、借记卡,通常收取 0.6%左右的手续费;“聚合商户码”支持信用卡、借记卡,普遍收取 0.35%左右的手续费。

而支付新规意味着“个人码”不能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 提供收款服务,由此,原本通过“个人码”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 征的个人”的市场将会释放出来,转为由“AT 商户码”、“聚合商 户码”提供服务,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

由此,拉卡拉认为:“‘聚合商户码’在手续费、便利性等方面具有优势,‘个人码’用户向‘聚合商户码’的转化,将相应提升各从业机构支付规模与扫码市场份额的增长。”

况玉清也表示,支付新规下商户资源被分流至聚合支付市场是难免的,尤其是在反垄断、监管机构要求生态开放、互通的背景下,微信和支付宝很难再通过生态壁垒对“拉卡拉们”进行限制了,这会给第三方支付势力较大的成长空间。

此外,西部证券点评支付新规也指出,聚合支付和代理商或将从中受益。其研报表示,支付宝和微信引导商户将个人收款码转向商户收款码或者将现有的收款码变成聚合支付的形式提供给消费者,除了微信和支付宝两大支付巨头外,存在许多支付服务商,两大巨头是否愿意让利给服务商有待观察。

“可以看到个人码转为商户码将有助于快钱吧等聚合支付机构加快线下布局,根据艾瑞及易观数据,扫码支付市场年规模约40万亿元-50万亿元,其中聚合支付约15万亿元。”西部证券总结道。

第三方支付监管趋严

一边是支付行业迎新规,支付江湖暗潮涌动,另一边却是外汇业务被罚款,微信支付正站在业务合规的关键节点上。

11月22日,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和腾讯的在线支付平台——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因存在四项违规而被被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并处以罚款278万元,合计罚没278.2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官网)

对此,财付通方面回应称,针对2019—2020年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付通已第一时间制定了改进计划,并逐项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后续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

此外,据《商学院》记者不完全统计,作为腾讯旗下第三方支付公司,财付通自2017年以来已经7次受罚,累计被罚没2468.04万元,同时相关负责高管累计被罚57万元。其中,被罚没金额最高的一次超过1060万元。

(图片来源:《商学院》根据央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信息整理)

可以看到,除了此次财付通“违法获利2000元,被罚278万元”之外,在各种行政处罚记录当中,财付通的被罚金额还呈现出迅速上涨的整体趋势。

对此,况玉清认为,这其中释放的是以后所有持牌金融业务都必须纳入严管的信号。而且能够看到,今年以来不只是金融领域,在互联网等诸多领域都出现了很多巨额罚单,此前这种程度的处罚可能是闻所未闻的,但现在大家都意识到监管在“动真格”了。

从支付新规到外汇业务被罚款,微信支付正面临合规方面的要求,而这连番风波的背后其实映射出第三方支付领域的监管趋严态势。

对于支付新规细化到个人收款码,以及支付巨头被处罚等事件,况玉清指出,第三方支付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入口正在被严管,所有的金融活动必须纳入监管,不允许资本在金融服务领域无序扩张,确保任何金融风险都在监控范围之内,这是目前可以看到的监管底线。

他认为,过去10年,金融创新带来了一些新气象,但也出现了一些很不好的苗头,引起了监管机构的警觉。互联网金融创新虽然是好事,但新的技术手段可能会将原有的分业经营等在内的各种传统金融风险监管体系洞穿,引发可怕的系统性风险,所以要加强监管。

“10年前支付宝、微信支付想接入银行入口,银行还爱答不理,但现在这些支付平台已经可以‘反杀’银行了。整个互联网金融道路渗透率非常非常高的程度了,其规模和普遍性都要求其重视起监管问题。”况玉清认为。

“尤其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非常特殊,FAANG(即Facebook脸书、Apple苹果、Amazon亚马逊、Netflix奈飞、Google谷歌五大互联网巨头公司首字母)等美国互联网巨头极少像中国的腾讯、阿里互联网巨头一样向金融领域大规模、深度渗透,因此在国际上我们没有可供借鉴的行业和历史经验。所以整体来说,过去我们是在学习西方的成功经验,但这一次,我们走在了前面,也算是中国对国际金融监管做出的一些贡献。”况玉清表示

支付江湖pos机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支付宝支付pos机、支付江湖pos机的信息别忘了在金讯POS机网站上进行查找喔。